| 1. |
亡者逝世當日,立刻放「南無阿彌陀佛」之錄音帶連續放;驗屍、開死亡證明書,佈置靈堂,接洽葬儀社、棺木店擇棺木,西式或中式。 |
| 2. |
地理師先擇日「入殮」,再和主家一起尋看「墓地」找富貴龍穴,主家洽購墓地、或申請手續(公墓),決定墳墓大小。入殮事宜,由葬儀社處理。 |
| 3. |
主家請師父或道士,安排做旬超渡(七旬)之日期及事宜。24小時放「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」之錄音帶,放單子寫:(願以此功德,迴向亡者***之宿世冤結,祈求化解,請天醫治病,感恩不盡)。 |
| 4. |
地理師擇日、開日課:破土、安葬日(連絡土水師,破土及安葬日,主家皆須包紅包給:土水師、地理師。)(安葬日:棺木鑽孔,前、後各3個洞,下面左右及上面正中各一。包紅包給鑽孔先生。)買墓碑(拿羅盤量)、文筆、福德燈、墓桌、土地公金身、厝、香爐、花瓶、金爐(尚有印、獅、象、蓮花)。 |
| 5. |
| A. |
破土、點地、立向分金,挖金井到好,地理師須通靈,否則請神明處理。 |
| B. |
安葬日,安葬好,左、右、上方鋪石灰土約40包,保護棺木,以免不到兩年,雨淋之故,棺木上方腐爛掉,造成墳墓上方之土嚴重下陷,屍骨未腐,即須撿骨。(註:催發,一個棺木,超過兩個金斗,又屍體未腐爛,並不代表是:蔭屍。真正蔭屍乃是:屍體長出毛髮、指甲、鬼牙...等。須當場馬上火化,此為普通常識,不可不知,請讀者千萬不要受騙,一聽到蔭屍即害怕,而馬上撿骨,若吉地龍穴,屍體未腐,催發反而更大)。 |
| C. |
火化「鎮墳化煞符」,及安葬日算時、分、秒下葬,移棺木定位,立墓碑,定內水口、后土、金爐位置,點主、散土五穀、呼龍、師父唸經、主家繞墳以土、五穀放墓中,鐵釘、銅錢帶回,主家再脫帽順繞墳墓,滴水繞墳,口唸:圓圓大炭錢(台語)。通靈地理師或神明及土水師皆須到。安葬後,回家全部須淨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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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6. |
謝土:墳墓造作好,地理師擇日謝土,並到墳察看施工完整;造作之間,亦探視。引導主家拜土地公謝土。再來墓前謝土,主家自己唸。約拜20分鐘後,全家拜土地公,火化壽金,並拿一個發粿放墓後上方正中,及一個紅圓放墓桌正中間,火化壽金完,即可取此:發粿、紅圓,分給大家吃;然後全家再一起拜墓前,火化金銀紙,火化後,大家一起取墓前之發粿紅圓來吃,吃一點意思即可,代表:事事圓滿如意,閤家平安發財、家族團結一心。 |
| 7. |
地理師拿批:「此墳之吉凶流年、流月表」給主家,以作印證。 |
| 註: |
台北市、台北縣,無論火化或土葬,入殮前須先認屍,請留意左手所掛「名字」牌子,以免錯認,乃屍體有化妝之故。 |